业务介绍
混合所有制改革
20世纪90年代开始,我国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,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,混合所有制能够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。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后正式引入民资。
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“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”。2014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进一步提出“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”。国企民企融合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重头戏。
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出现和发展,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,源于寻找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。其有利于国有资本放』大功能、保值增值、提高竞争力,有助于“走出去”,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支撑。
经过多年股份制改造,虽然很多国企早已变成混合所有制,国资占比已较低,但政府干预仍无处不在,公司治理上不达标。 行政化垄断体制未真正打破,开了玻璃门,还有旋转门,准入限制未真正放开。
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。 从宏观层次来讲,混合所有@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,即在所有制结构中,既有国有、集体等公有制经济,也有个体、私营、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ξ ,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、合作经济; 而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,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。
我国存在的混合所有制主要有三大类型:
(一)公有制和私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
(二)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
(三)公有制内部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